中共丽水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部署,2025年3月13日至5月1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5年9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教育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教育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对标市委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整改落实。一是深化思想凝聚共识,通过党委会、整改专题会传达巡察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以巡察促提升、以整改促提质”导向,锚定整改工作正确方向。二是健全组织压实责任,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牵头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实行周跟踪、月调度常态化督查,构建层层落实的闭环责任链条。三是靶向攻坚务求实效,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张清单,坚持整改与教育发展一体推进,紧扣教育现代化、人才培育、师资建设等重点工作补齐短板,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我市教育跃阶攀高的实干动能。
一、关于“推动教育持续‘跃阶攀高’行动落地见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速教育现代化创建。对照省级标准组建专家下沉指导,教育现代化指数升至85.32,全省位次跃至第七;全域建成全国学前普及普惠县,6个县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省级评估。
二是优化办学资源布局。修订城乡学校布局规划,2025年新改扩建中小学19所,新增学位17350个;优化乡村学校布局调整,各县特教学校全部改扩建。
三是健全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出台拔尖创新型人才五项行动计划,完善竞赛教练引育机制,建成小初高一体化课程与专家资源库,常态化开展科创竞赛培训。
二、关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统筹五育融合发展。整治校外违规宣传引流,丰富文体、劳动实践活动,学生体质优良率大幅提升;深化“浙丽科学+”行动,配齐科学副校长,学生综合素养持续增强。
二是从严落实“双减”政策。规范课后托管服务内容,防止托管变补课现象,建立校外培训多部门联合监管、黑白名单动态管理制度。
三是规范合作办学管理。完善办学质量评价考核体系,开展办学评价暨发展性评价服务。选优配强合作学校管理团队,充实工作力量,全方位提升合作办学质量。
四是深化产教融合发展。制定丽教赋能新质生产力若干举措8条,优化高校学科专业布局,新增12个适配地方产业的新兴专业,新增2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和协同创新中心,新增2个省级县域产业学院。
三、关于“‘平安校园’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心理健康防护。实现中小学专职心理教师全覆盖,推行“四人小组”一对一帮扶,规范心理档案与危机处置;建立校警信息互通,前置心理风险排查干预。
二是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常态化开展欺凌排查、应急演练,发布安全提醒,组织专题培训,完成校舍、光伏设施安全隐患全面复核清零。
三是规范校园民生领域监管。校园食堂实行集采、飞检数字化监管;教辅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公示备案;校服落实双送检全公示。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健全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轮岗交流、选人用人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
二是从严抓实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审首要标准,严格落实新教师入职查询、从业禁止制度。
三是深化作风专项整治。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督查。
四是规范重点领域廉政管理。优化采购流程、实行公开招标,健全项目验收、资金审核、设备核价全流程监管机制,有效堵塞重点领域廉政漏洞。
五、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强干部教师队伍。搭建校长结对导学、青年干部储备培养平台,常态化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多岗位锻炼。加强机关干部建设,充实机关干部力量。
二是规范教师招聘管理。完善市直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制度,优化招聘资格审核、实地考察、资质核验流程,建立离职人员信息库,严格教师资格证时限管理。
三是夯实基层党建基础。规范基层党支部设置,优化机关和基层学校党务工作人员配备,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应建尽建。
六、关于上轮市委巡察整改问题的整改
将党风廉政、违纪问题纳入学校量化考核一票否决制,对问题多发单位约谈提醒,建立案件复盘、长效整改机制,严防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2626068(工作时间);单位地址:丽水市囿山路12号,丽水市教育局,邮编:323000;电子邮箱:lssjyjwz@163.com。
中共丽水市教育局委员会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