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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和暑假工作安排公布

来源:丽水市教育局 作者:黄莎蕾 发布日期:2026-06-09

2025学年第二学期临近结束,为切实做好期末、暑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5学年第二学期于7月4日结束,学生于7月5日开始放暑假,教师于7月6日离校。

2.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报到时间为8月30日,学生报到时间为8月31日,9月1日正式上课。

3.幼儿园、高中段学校参照执行。若遇极端天气,各地各校可根据属地政府指令调整放假安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各地各校要对照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学年结束阶段各项工作,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根据学生托管需求,合理安排教师提供暑期托管服务,开展暑期作业辅导、兴趣课程等。

2.科学指导暑期生活。进一步推进校家社协同育人,加强家校沟通,深入开展家访活动,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经典诵读、校外实践,丰富假期生活。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持续做好重点学生的四人小组帮扶和心理辅导工作,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要通过多种渠道为青少年提供心理辅导服务。

3.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效。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双减”工作要求,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在暑期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严防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违规经营活动。严格落实师德师风“零容忍”,坚决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要畅通举报渠道,对顶风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

4.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管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矛盾纠纷、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暑假结束前、2026年秋季开学前各组织一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认真落实“1530”安全教育制度,离校前组织假期安全教育,全面开展居家用火用电安全、交通出行安全、防溺水事故、防一氧化碳中毒、饮食卫生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欺凌霸凌、预防传染病等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知险避险、自护自救、应急逃生的意识和能力。假期间,各地各校要通过安全提示、家访、致家长一封信、家校联络群等多形式提醒家长加强安全监管,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守护学生生命健康。各中职学校要认真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确定的1个“严禁”、27个“不得”要求,守牢实习管理的“底线”。

5.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研学活动。鼓励学生依托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和研学基地,按照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则积极参加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社会调查、社区服务等社会实践以及研学活动。利用博物馆、红色教育基地等场所,在“七一”“八一”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学生的家国情怀。大力开展暑期读好书活动,从读书中获得新知,在读书中健康快乐成长。

6.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地各校要深入推进清廉学校建设,认真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礼卡,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严禁酒驾、赌博等行为,严禁参与以家委会、家长等名义组织的“谢师宴”等活动。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拍摄高价毕业照。加强暑期教师业务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7.严格规范招生工作。各地各校要按照招生文件要求,树立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理念,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落实规范招生要求,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和均衡分班,加强学生电子学籍管理,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行为,杜绝恶性竞争和无序招生,维护学生和家长利益。

8.严格落实教育收费管理规定。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收费有关规定,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在学期结束前,完成有关代收服务项目的结算、退款工作,严禁在学期结束之时违规向学生收取各种费用。

9.大力改善学校办学软硬件。各地要充分利用春季学期结束阶段和暑假时间,制订修理与改造计划,集中精力,加固改造校舍,修缮更新设施设备,美化校园环境,提升校园文化建设水平和教育信息化水平。同时,适应人口变化,科学统筹配置各学段教师资源,缩小义务教育校际差异系数,促进优质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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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和暑假工作安排公布

发布日期: 2026-06-09  15:0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

2025学年第二学期临近结束,为切实做好期末、暑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5学年第二学期于7月4日结束,学生于7月5日开始放暑假,教师于7月6日离校。

2.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报到时间为8月30日,学生报到时间为8月31日,9月1日正式上课。

3.幼儿园、高中段学校参照执行。若遇极端天气,各地各校可根据属地政府指令调整放假安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各地各校要对照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学年结束阶段各项工作,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根据学生托管需求,合理安排教师提供暑期托管服务,开展暑期作业辅导、兴趣课程等。

2.科学指导暑期生活。进一步推进校家社协同育人,加强家校沟通,深入开展家访活动,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经典诵读、校外实践,丰富假期生活。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持续做好重点学生的四人小组帮扶和心理辅导工作,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要通过多种渠道为青少年提供心理辅导服务。

3.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效。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双减”工作要求,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在暑期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严防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违规经营活动。严格落实师德师风“零容忍”,坚决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要畅通举报渠道,对顶风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

4.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管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矛盾纠纷、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暑假结束前、2026年秋季开学前各组织一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认真落实“1530”安全教育制度,离校前组织假期安全教育,全面开展居家用火用电安全、交通出行安全、防溺水事故、防一氧化碳中毒、饮食卫生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欺凌霸凌、预防传染病等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知险避险、自护自救、应急逃生的意识和能力。假期间,各地各校要通过安全提示、家访、致家长一封信、家校联络群等多形式提醒家长加强安全监管,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守护学生生命健康。各中职学校要认真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确定的1个“严禁”、27个“不得”要求,守牢实习管理的“底线”。

5.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研学活动。鼓励学生依托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和研学基地,按照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则积极参加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社会调查、社区服务等社会实践以及研学活动。利用博物馆、红色教育基地等场所,在“七一”“八一”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学生的家国情怀。大力开展暑期读好书活动,从读书中获得新知,在读书中健康快乐成长。

6.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地各校要深入推进清廉学校建设,认真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礼卡,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严禁酒驾、赌博等行为,严禁参与以家委会、家长等名义组织的“谢师宴”等活动。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拍摄高价毕业照。加强暑期教师业务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7.严格规范招生工作。各地各校要按照招生文件要求,树立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理念,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落实规范招生要求,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和均衡分班,加强学生电子学籍管理,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行为,杜绝恶性竞争和无序招生,维护学生和家长利益。

8.严格落实教育收费管理规定。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收费有关规定,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在学期结束前,完成有关代收服务项目的结算、退款工作,严禁在学期结束之时违规向学生收取各种费用。

9.大力改善学校办学软硬件。各地要充分利用春季学期结束阶段和暑假时间,制订修理与改造计划,集中精力,加固改造校舍,修缮更新设施设备,美化校园环境,提升校园文化建设水平和教育信息化水平。同时,适应人口变化,科学统筹配置各学段教师资源,缩小义务教育校际差异系数,促进优质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