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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护士学校团委办公室改造及教学楼连廊文化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丽水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5-07-21 17:13:48

为优化团委学生会办公与活动环境,深化校园德育文化建设,丽水护士学校拟实施团委办公室改造及教学楼连廊文化建设项目。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丽水护士学校团委办公室改造及教学楼连廊文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需求:

1.利用综合楼1楼广播室改造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墙面要设有(内):团员红色文化墙、丽水护士学校学生会章程、党团联建文化等;墙面要设有(外):设计一定的展示模块,包含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学学生会干部、志愿者剪影等,其中左半边要悬挂我校“1543”德育理念的设计图;空间利用上:通过播音台的设计,把播音区域划分开,这样空间得到了专门的应用。

2.两栋教学楼之间是对外的一个主要展示区域、也是我校师生每天都要经过且活动的场所。所以在这一块想要增加一些学校的德育显性文化,在横向的三条柱子上分别自上而下的悬挂上:三热爱、四特、五自、一颗爱心(1543)的理念,把德育理念深化于心。由于此文案是悬挂在外面的,处于安全与耐用的角度想要用不锈钢烤漆字。

详见附件1。

三、项目报价:最高限价5万元。                                          

四、施工时间: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之日起45天内施工完毕 。

施工地点:丽水护士学校     。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1.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采购内容相关),;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有建筑或者装饰装修资质。

六、质量保证承诺:

1.符合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及相关规范。本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整体项目质保2年,采购人保留追究未按约定执行的权利。

2、质量保修责任

2.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派人保修。成交供应商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招标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维修费用由投标人支付,维修或更换后的零部件(含材料)的质保期重新计算。

2.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投标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3项目改造建设完成后,由招标人组织验收。

2.4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投标人承担。

七、询价须知:

1.按照符合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以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报价相同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

2.报价文件要求

报名单位必须递交纸质投标材料给学校,投标材料密封完好(盖好密封章)。投标材料包含供应商资质所要求资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附件2)等,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3.提交文件地址:丽水护士学校综合楼后勤保障处,截止日期:2025年7月26日15:00。

4.采购人名称: 丽水护士学校。 地址:莲都区联城街道杏林路188号。

联系人:  颜老师   电话: 0578-2551600   18606789875 

附件1:采购清单.xlsx

附件2:报价函.doc


丽水护士学校

2025年7月21日





丽水护士学校团委办公室改造及教学楼连廊文化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7-21  17:1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

为优化团委学生会办公与活动环境,深化校园德育文化建设,丽水护士学校拟实施团委办公室改造及教学楼连廊文化建设项目。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丽水护士学校团委办公室改造及教学楼连廊文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需求:

1.利用综合楼1楼广播室改造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墙面要设有(内):团员红色文化墙、丽水护士学校学生会章程、党团联建文化等;墙面要设有(外):设计一定的展示模块,包含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学学生会干部、志愿者剪影等,其中左半边要悬挂我校“1543”德育理念的设计图;空间利用上:通过播音台的设计,把播音区域划分开,这样空间得到了专门的应用。

2.两栋教学楼之间是对外的一个主要展示区域、也是我校师生每天都要经过且活动的场所。所以在这一块想要增加一些学校的德育显性文化,在横向的三条柱子上分别自上而下的悬挂上:三热爱、四特、五自、一颗爱心(1543)的理念,把德育理念深化于心。由于此文案是悬挂在外面的,处于安全与耐用的角度想要用不锈钢烤漆字。

详见附件1。

三、项目报价:最高限价5万元。                                          

四、施工时间: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之日起45天内施工完毕 。

施工地点:丽水护士学校     。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1.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采购内容相关),;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有建筑或者装饰装修资质。

六、质量保证承诺:

1.符合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及相关规范。本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整体项目质保2年,采购人保留追究未按约定执行的权利。

2、质量保修责任

2.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派人保修。成交供应商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招标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维修费用由投标人支付,维修或更换后的零部件(含材料)的质保期重新计算。

2.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投标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3项目改造建设完成后,由招标人组织验收。

2.4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投标人承担。

七、询价须知:

1.按照符合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以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报价相同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

2.报价文件要求

报名单位必须递交纸质投标材料给学校,投标材料密封完好(盖好密封章)。投标材料包含供应商资质所要求资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附件2)等,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3.提交文件地址:丽水护士学校综合楼后勤保障处,截止日期:2025年7月26日15:00。

4.采购人名称: 丽水护士学校。 地址:莲都区联城街道杏林路188号。

联系人:  颜老师   电话: 0578-2551600   18606789875 

附件1:采购清单.xlsx

附件2:报价函.doc


丽水护士学校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