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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2025年度绿植铺种询价公示

来源:丽水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5-06-27 16:00:22

丽水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6个园区对2025年草坪采购铺种和红叶石楠种植进行询价,现就该项目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采购报名。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丽水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2025年绿植铺种

2.项目地点:

(1)实验园:丽水市莲都区欣苑街502号

(2)灯塔园:丽水市莲都区灯塔街308号

(3)天辰园:丽水市莲都区天辰锦园30栋

(4)湖畔园:丽水市莲都区长林街26号

(5)阳光园:丽水市莲都区海潮弄21号

(6)水木清华园:丽水市莲都区水木清华苑47幢

3.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丽水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各园区日常草坪养护采购铺种和灯塔园红叶石楠种植。

4.预估面积:

以下四个园区为招标集中支付项目,报价单位需根据要求提供单价报价。

单位

园区草坪种植面积

红叶石楠(1.6米)

实验园区

灯塔园区

天辰园区

湖畔园区

灯塔园区

平方米/株

450

430

350

1500

180株

最高限价单价(元/平方米或元/株)

28

13

注:水木清华园、阳光园为园区自行支付费用,参照以上园区询价单价进行结算。(水木清华园大概草坪种植面积为150平方米,阳光园大概草坪种植面积为300平方米。)

二、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及货品必须为正宗品牌、正规渠道的产品,不得以假冒及伪劣产品替代

2.投标人必须提供询价单(见附件)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办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联系人、通讯方式等,且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最高限价及支付方式

1.最高限价总价为人民币7.878万元整,超出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2.支付方式:实验园、天辰园、灯塔园、湖畔园项目由丽水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账户支出,丽水市水木清华园和丽水市阳光园由各自账户支出,项目完工六个月包养活无质量问题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全款。草坪面积、红叶石楠株数按实际结算。

四、施工期限与要求

施工期限: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15日。

施工要求:种植前松土,养护过程中需要施肥浇水,包活半年,半年内需无条件更换死苗木等,如园区有维修项目可与业主商议施工期限可适当延后。

五、投标报价要求

本次投标报价包括苗木费、种植费、人工费、运输费、税收等所有相关费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密封好投标文件,并在2025年7月3日下午5点前递交到丽水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门卫处(欣苑街502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询比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方式

本次询价采用有效最低投标价法。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核各投标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不符合要求和未能实质性响应技术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不进入评标程序。

有效最低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包含资格条件、技术指标以及询价过程中对以上内容的补充和修改等)前提下,根据各家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如果最低报价或次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者,且均通过评标小组评审,则采取评标小组投票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七、公示时间及地点

公示时间:询比价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

公示地点:在丽水教育网公示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78-2381109

监督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2381106

附件:询价单.docx

丽水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

2025年6月27日


丽水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2025年度绿植铺种询价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6-27  16: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6个园区对2025年草坪采购铺种和红叶石楠种植进行询价,现就该项目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采购报名。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丽水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2025年绿植铺种

2.项目地点:

(1)实验园:丽水市莲都区欣苑街502号

(2)灯塔园:丽水市莲都区灯塔街308号

(3)天辰园:丽水市莲都区天辰锦园30栋

(4)湖畔园:丽水市莲都区长林街26号

(5)阳光园:丽水市莲都区海潮弄21号

(6)水木清华园:丽水市莲都区水木清华苑47幢

3.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丽水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各园区日常草坪养护采购铺种和灯塔园红叶石楠种植。

4.预估面积:

以下四个园区为招标集中支付项目,报价单位需根据要求提供单价报价。

单位

园区草坪种植面积

红叶石楠(1.6米)

实验园区

灯塔园区

天辰园区

湖畔园区

灯塔园区

平方米/株

450

430

350

1500

180株

最高限价单价(元/平方米或元/株)

28

13

注:水木清华园、阳光园为园区自行支付费用,参照以上园区询价单价进行结算。(水木清华园大概草坪种植面积为150平方米,阳光园大概草坪种植面积为300平方米。)

二、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及货品必须为正宗品牌、正规渠道的产品,不得以假冒及伪劣产品替代

2.投标人必须提供询价单(见附件)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办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联系人、通讯方式等,且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最高限价及支付方式

1.最高限价总价为人民币7.878万元整,超出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2.支付方式:实验园、天辰园、灯塔园、湖畔园项目由丽水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账户支出,丽水市水木清华园和丽水市阳光园由各自账户支出,项目完工六个月包养活无质量问题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全款。草坪面积、红叶石楠株数按实际结算。

四、施工期限与要求

施工期限: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15日。

施工要求:种植前松土,养护过程中需要施肥浇水,包活半年,半年内需无条件更换死苗木等,如园区有维修项目可与业主商议施工期限可适当延后。

五、投标报价要求

本次投标报价包括苗木费、种植费、人工费、运输费、税收等所有相关费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密封好投标文件,并在2025年7月3日下午5点前递交到丽水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门卫处(欣苑街502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询比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方式

本次询价采用有效最低投标价法。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核各投标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不符合要求和未能实质性响应技术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不进入评标程序。

有效最低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包含资格条件、技术指标以及询价过程中对以上内容的补充和修改等)前提下,根据各家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如果最低报价或次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者,且均通过评标小组评审,则采取评标小组投票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七、公示时间及地点

公示时间:询比价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

公示地点:在丽水教育网公示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78-2381109

监督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2381106

附件:询价单.docx

丽水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