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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丽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

来源:丽水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5-10-27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丽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

重要提醒

1.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与缴费,逾期未缴费考生不能进行网上确认。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2.再次对照《2026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丽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名点网报公告》https://yz.chsi.com.cn/sswbgg/pages/msgdetail.do?dwdm=3309&msg_id=627846中的受理报考对象,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本报考点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更换报考点。

3.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后期不能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所需学历(学籍)最终由招生单位确认,本报考点审核通过并不保证招生单位一定会通过,请考生务必根据招生单位报名简章核对报考专业所需学历(学籍)要求。

 

为保障我市2026年研究生报名网上确认顺利实施,现将相关工作要求告知如下:

一、网上确认网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

二、网上确认时间安排

1.网上确认材料上传时间:2025103112时11月417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办理。

2.审核结果反馈时间:2025111起。

3.在规定时间内已上传过材料但处于待补充材料状态的,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1:00。

三、审核流程

1.各位考生认真阅读附件一、附件二后根据要求网上提交审核材料

2.后台审核。审核期间请考生耐心等待。

3.考生关注审核结果。111日至11月417时期间,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手机短信和研招网上审核结果反馈。

四、其他

1.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拍照后上传至网上信息确认系统,完成网上信息审核申请。(具体需提交的材料和照片采集标准详见附件1和附件2)

2.上传提交的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并符合标准。

3.审核结果说明

考生可登录网上信息确认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包含以下四种情况。

1)“待审核”:表示尚未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2)“待补充材料”:表示提交材料中有不符合要求的,请考生根据提示修改或补齐材料。考生提交补充材料后,须再次登录研招网上信息审核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3)“审核通过”:表示通过本次信息审核,无需再到现场办理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4)审核不通过:表示未通过资格审核。

五、现场服务及咨询电话

考生若无法通过网络上传材料或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携带审核材料到现场咨询

1)地址:丽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丽水市囿山路12号三楼

2)现场服务时间:2025111-11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分-1700)。

3)咨询电话:0578-2131812、0578-2135513

 

 

 

 

                 丽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510月27

                       

 

附件1:

网上确认提交材料与要求 

 

一、所有考生网上确认须上传的材料照片及标准: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白底或蓝底,用于准考证上)

2.本人手持身份证照(脸部无遮挡且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

以上项所有考生必须上传(按系统要求操作),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编辑。若户籍信息未通过公安部门认证的,另须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二、以下选项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名条件如实上传有关材料照片:

1.往届生

(1)所有往届生必须上传的材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照片(建议上传前面两者)。样图如下:

 

 

 

(2)非丽水户籍在丽水工作的往届生还需上传近期(至少须有20257、89或8、910三月)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证明(可从浙里办下载打印,上传的照片必须完整清晰,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参保单位、缴款年月等清晰可见)或丽水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社保证明图如下:

2.应届本科毕业

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的材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样图如下)

 

3.其他

1)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成人教育考生上传学校证明(该证明须包含学生信息,证明该学生教学点在丽水且盖有学校公章)自学考试考生提供相关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原件照片。非丽水户籍在丽水工作的还需提供在我市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丽水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对应类别应该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

3)现役军人报考研究生考试除上述对应类别应该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 “学员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和驻丽部队出具的有效身证件。

4)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除上述对应类别应该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附件2:照片采集标准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蓝色或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3.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

4.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7.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9.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发布日期: 2025-10-27  09:5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