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实验器材及耗材采购询价函
我单位现对“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实验器材及耗材”进行采购。欢迎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价。
1. 项目名称: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实验器材及耗材采购。
2. 采购内容:实验器材、实验耗材。
3. 供应商区域范围要求:满足我校师生实验使用,有专门的客服人员对接,帮助我单位教职工解决仪器操作等方面的问题
4.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包括产品规格、单价、特殊工具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培训、售后服务、产品正常工作所需的配件费及技术支持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为项目包干报价,漏项的费用均认为已包括在总价中,招标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5. 交货及完工时间: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交货。请供应商在报价前仔细评估自身履约能力,谢绝恶意低价、不按要求报价、中标后无故放弃、不按合同履行等违约行为。全部或部分服务交货延时或不符合招标询价要求的,采购单位不予验收并作无效标处理,损失由供货商承担。
6. 售后服务:中标人须有本地化售后服务。由投标人应满足技术要求中所提出的条款,投标人应承诺能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在2小时内维护维修响应,接到故障电话后到4小时内;如货物在检修24小时后故障仍无法排除,中标人将3个工作日内更换零配件,修复故障货物或提供备用产品给采购人使用部门使用;如不能维护维修的要求进行更换。质保期满后,提供免费上门服务,按低于市场价收取材料费。投标人承诺的其他优惠条款。
7. 付款方式:通过政务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采购,中标人须有相关资质:具有合法经营范围的单位,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对提供的产品能进行安装、维护、维修,并能提供相应技术指导(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鲜章)。
8. 预算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壹万元整(410000.00元),超过此预算总价(最高限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0. 提交报价响应文件及样品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11. 提交报价响应文件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 教学管理处。
12. 评定原则:第一步:采购人对报价单位提供的报价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后续程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价资格。第二步:采购人在审查合格的报价单位中取报价最低的单位作为成交单位。
13. 报价文件组成:服务内容、报价单(包括报价明细)、类似业绩、售后服务承诺等相关材料,上述材料装订成册,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14.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13395787382
15.具体耗材参数信息查看附件: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实验器材及耗材清单.xlsx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