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23年市本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丽水市本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丽教直〔2018〕166号)文件要求,市本级共有11所民办幼儿园申报2023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交了相关资料。市教育局相关处室人员成立认定工作小组,对市本级11所申报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展了认定工作,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拟认定以下11所幼儿园为2023年本市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公示如下:
丽水市水木清华幼儿园 丽水市阳光幼儿园
丽水市绿谷幼儿园 丽水水阁绿都幼儿园
丽水水阁中心幼儿园 丽水水阁新区幼儿园
丽水水阁上桥幼儿园 丽水水阁华府幼儿园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丰花苑幼儿园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睿思幼儿园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彩虹城幼儿园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教育局基教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捏造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反映问题调查期间将严格按《信访条例》为反映人保密。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地址:莲都区囿山路12号,邮编:323000,联系电话:0578-2626036,电子信箱:1040285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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