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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通知

来源:丽水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3-09-12 16:33:20

根据《浙江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浙教试院〔2022〕7号)要求,我市于10月14日起启动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10月14-15日、10月21-22日,具体时间安排请查看附件。

二、测试地点: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丽水市莲都区万丰东路92号)。

三、测试要求:考生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凭身份证原件在考点现场领取准考证。

四、考生一般可在考试结束40个工作日后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www.cltt.org)查分验证栏目查询成绩,测试成绩由国家语委发布。

附件:

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安排.xlsx                        


丽水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023年9月13日


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9-12  16:3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浙教试院〔2022〕7号)要求,我市于10月14日起启动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10月14-15日、10月21-22日,具体时间安排请查看附件。

二、测试地点: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丽水市莲都区万丰东路92号)。

三、测试要求:考生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凭身份证原件在考点现场领取准考证。

四、考生一般可在考试结束40个工作日后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www.cltt.org)查分验证栏目查询成绩,测试成绩由国家语委发布。

附件:

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安排.xlsx                        


丽水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