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要点
一、2022年工作总结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丽水教育提质行动决胜之年。2022年,市教育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决胜教育提质为目标,以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为主线,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新的成效,教育事业迈上了新的台阶,圆满完成教育提质各项任务。
(一)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切实加强
1.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市委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成立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落实“双控”、“双减”、校园安全、招生考试安全等重大问题。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教育工作被纳入党委(党组)书记述职评议内容,职能部门教育履职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体系。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稳妥推进,全市22所设党总支的中小学校校长和书记分设。以“七张问题清单”为抓手,通过主动发现整改问题倒逼教育补短提升,积极构建党建统领教育工作体系,完成省级清单1个、市级清单5个。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六学六进六争先、‘丽水之干’谱新篇”学习实践活动,全市教育系统730多个党组织及党员干部、教师通过浙里干部之家、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以及“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线上线下平台开展学习,共开展专题学习1600余次,主题交流发言1500余人次。以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讲,市委书记胡海峰,市委副书记、市长吴舜泽分别到丽水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赴联系学校广泛开展宣讲。各地各校开展“牢记嘱托,做新时代好青年”主题思政课、“青春献礼二十大,强国有我新征程”班团课、“对党说一句话”承诺践诺、“党员妈妈讲红色故事”、青声青语晨读会等系列活动,以歌声表白、主题板报、知识竞赛等方式,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校园、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各地教育局在微信公众号上开设系列学习专栏,推出教育局长、校(园)长、一线教师等学习体会文章600余篇。
3.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不断深化。坚持以党建工作为统领,推动党的建设与教育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和育人环境。把民办学校作为党建工作重点,学校党组织实现有效覆盖,推动21所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写入办学章程。牢牢守住学校意识形态主阵地,防范和抵御宗教邪教向中小学幼儿园渗透。加强网络阵地的建设和监管,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培育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生态。
4.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局党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每周召开教育工作例会,把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制定《丽水市教育局重大(重要)事项监督管理工作流程暂行规定》,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施行闭环管理。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广泛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坚持局党委会前播放廉政警示教育片,全年已进行14次。深入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在创建首批清廉学校示范校106所、第二批223所的基础上,2022年创建第三批77所,完成了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100%参与、80%创建成功的目标任务。丽水市南城实验幼儿园荣获全省百家清廉建设成绩突出单位,5所学校入围全省首批清廉学校示范校,挖掘阳光食堂、阳光招生等方面的典型案例28个。深入推动“智慧食堂”建设,开发“校园食堂数智通”,实现食堂数据一张图可视化、食堂管理智能化。
(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效落实
1.德育工作不断加强。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印发《丽水市深化中小学思政课建设落实清单》,被评为浙江省首届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年度人物和提名奖各1人,5个基地被评为首批浙江省思政课教师实践教育基地。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开展“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我心中的红色故事”等活动30余个,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中小学教材管理,全面开展教材教辅读物排查整改,确保正确办学方向。开展语言文字督导评估,构建了良好的语言生态环境。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获得全省“学宪法讲宪法”比赛一等奖3名。持续推进文明校园建设,全市累计获评国家级文明校园2所,省级文明校园10所,市级文明校园57所,县级文明校园193所。提高德育队伍素质,获省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7人次。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关工委、家长学校等组织作用充分发挥,育人阵地建设扎实有效。
2.学生全面发展体系有效构建。完善中小学生素质全面发展机制,中小学生运动技能、艺术特长、技术操作达标率分别达到94.09%、92.28%、80.01%。加强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青少年总体近视率由54.63%下降到53.45%,较上年下降1.18%,上年度浙江省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评议考核获得A等第4名。实施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视觉环境改造,完成中小学教室采光照明提标改造1222个。深化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97.94%(比上年增加0.28%),优良率62.39%(比上年增加5.89%),高校新生体质健康测试及格率89.60%、优良率17.05%。新增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20个,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中小学校比例达94.43%。累计创建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校(幼儿园)109所、省级139所,新增健康促进学校金牌学校13所、银牌学校17所。提升学生艺术素养,获省中小学生艺术节一等奖32个。印发《丽水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建设“浙里校外实践绿谷知行”数字化应用平台,评出丽水市研学实践基地10家、社会实践基地108家,3所学校入选省STEM教育基地校。
3.教育系统保持安全稳定。深化校园安全网络化、清单化、信息化“三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教育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落实“平安护航二十大”,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除险保安”百日攻坚活动,建立校园安全工作警示提示函制度,绘制防溺水重点水域风险地图,全市教育系统保持安全稳定。市县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科学精准防控要求,从严从紧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促进学生行为规范、教师师德规范养成,圆满完成疫情背景下教育教学、招生考试等各项工作。
(三)各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
1.教育现代化创建进展明显。松阳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省级复查、被推荐国家评估,云和、遂昌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省级评估,庆元通过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省级评估,24所学校获评浙江省现代化学校。2021年度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指数72.1分,比上年提高0.31分,排名全省第10。2021年度县域基础教育生态监测指数81.13分,超过省均值1.02分,排名全省第4。2021年度教育工作公众满意度指数8.504分,排名全省第7。强化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落实好省对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督导工作,加强市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完成对龙泉市、松阳县、景宁县政府履职评价的实地督导。
2.教育“双百亿”工程有序实施。全年完成教育项目投资27.49亿元,新增学位16770个。其中,建成幼儿园项目12个,新增学位3960个,建成小学项目1个,新增学位2280个,建成初中项目2个,新增学位2880个,建成高中项目5个,新增学位7650个。莲城书院、丽水旅游学校、丽水护士学校、丽水中等专业学校、龙泉第五中学、云和县实验小学分校等一批学校投入使用。莲都区新青林小学新建工程、莲都区灵山未来学校、庆元县实验小学濛洲校区建设工程、松阳县育英小学等项目顺利推进。
3.“双控”“双减”工作成效显著。稳步实施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平稳有序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规范工作总体平稳有序,没有出现较大的社会和网络舆情。义务教育结构比例明显优化,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27所减至21所,学生占比从13.06%降至3.94%,416名在民办学校的公编教师全部回归公办学校或脱编。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见效,常态化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全市原有293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实现全面清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逐步理清部门归口管理,并逐步纳入全国监管平台。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机制,选聘124名市民监督员。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序实施,全面推行暑期托管服务。入选全国“双减”工作优秀案例1个(全省仅3个),入选省“双减”优秀实践案例9个。
4.教育数字化改革成果显现。建设丽水教育大脑,集成丽水数字教育E平台场景应用,建成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教育基础数据、学区一张图等10个数据驾驶舱。市教育局在数字社会领域上架4个应用,应用数并列市直单位第一。全市教育系统累计13个应用上架浙里办和浙政钉,7个项目入围全省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创新试点项目。全市累计评出智慧校园示范校47所,占比15.4%;优质校126所,占比41.3%,实现公办中小学智慧校园全覆盖。《丽水市创新学区“一张图” 生动解读入学政策信息》在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第57期刊登报道,入选浙江省数字社会系统2022年度“最优理论”成果。
(四)各级各类教育取得新的发展
1.学前教育更加优质普惠。实施学前教育发展四轮行动计划,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96.1%;公办园在园幼儿比例52.7%,省一二级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73.7%,分别比上年提升6.4个百分点、3.8个百分点。深化集团化办学模式,学前教育集团在园幼儿比例51%。修订丽水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推进基于“云和木玩游戏”课程改革,评出“云和木玩游戏”优秀案例100个,出版《“小木玩、大世界”木玩游戏指导用书》。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全市162所幼儿园办托班,托位数4686个。
2.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跨区域教共体建设,新增跨区域教共体学校77所,实现公办学校教共体全覆盖。推进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龙泉市、青田县、缙云县为小学生评价改革试点县(市),整体推进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其余县1/3学校进行改革试点。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绿谷系列人文科技学科素养展示活动。进一步深化“公民同招”政策,建立统一招生录取平台,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高的比例从50.9%提升至55.39%,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比例达到61.79%。落实随迁子女同城化待遇,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持续提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比例78.6%。
3.普通高中质量持续提升。全面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深化初高中衔接教学模式,探索培养核心素养的教学方式和评价方式。实施“县中崛起”行动计划,通过“一校一策”推进“县中崛起”,制订市、县政策支撑体系。高考竞争力不断提升,高考总录取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学科竞赛获得全国金牌零的突破,高水平大学录取创历史新高。深入实施普通高中“公民同招”,严禁高中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不断规范教育生态。云和中学与慈溪中学,庆元中学与杭州学军中学等开展结对帮扶。
4.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不断深化。中职“双高”建设成效显著,中期验收获评优秀“双高”建设地级市。单考单招本科上线273人,本科率6.28%,创历史新高。中职技能大赛水平提升,在省职业能力大赛中师生获奖69人(比上年增加11人),丽水职高毛浩楠和韩景灏同学获国赛二等奖,云和中职校季海平老师获国赛第一名,被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深化职业教育统筹发展,建立丽缙青联盟校、云景联盟校、龙庆联盟校,丽水市木玩产业学校、茶产业学校、食用菌产业学校、装备智造产业学校等专门化学校挂牌,推进“百名大师、千名高徒”结对培养工程,聘请了44位企业大师与331名中职师生进行师徒结对。持续深化产教融合,评选出产教融合企业13家。实施10个中职学校专业毕业标准,在全省首推中职学生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毕业统测。完成各类职业培训58383人次,完成率116.77%,完成职业教育共富能力提升培训20612人次,完成率200.12%。成功举办“职教赋能”革命老区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研讨会。
5.高等教育办学水平持续提升。丽水学院中医药与健康产业学院被列入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名单,重点建设教育、农业、护理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依托学科,加快提升民族学、艺术学2个特色优势学科。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丽水滚动功能部件、橙点乡村振兴、京东电商直播、会计数智化等4个特色产业学院,挂牌成立丽水职业技术学院龙泉分院。丽水开放大学揭牌成立,丽水终身教育中心项目开工建设,成立丽水创业创新学院,推出领雁人才2.0工程。成功举办“教育赋能,共富先行”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论坛。
6.特殊教育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实施丽水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莲都、青田、景宁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开展全市示范性资源教室评比,评出示范性资源教室26个。推动特殊教育“向两头”延伸,持证残疾儿童少年学前、高中段入学率达到98.01%和90.5%。完善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体系,组织新任资源教师培训,开展基本功展示和融合教育优秀案例遴选。
7.终身教育体系加快建立。依托丽水开放教育体系,完善“县级社区学院、区域中心成校、乡镇教学点、村联络点”四位联动的成教网络化布局。评选优质(示范)老年学校20所,老年学校覆盖69.94%的乡镇街道。完成社会人员初高中学历提升4864人,完成率112.54%;大专及以上学历提升15911人,完成率135.73%;完成老年人智能技术运用培训56447人次,完成率110.46%。
(五)教师队伍建设实现突破性进展
1.招才引智质量不断提高。出台丽水教育人才引进与培育工作新政,开展“来浙丽,育新人”绿谷名教师引育工程,教师招引质量大幅提高,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招引教师研究生占16.1%,“双一流高校”及浙师大(杭师大)以上师范院校毕业生占29.1%,分别比上年提高5.2个、3.5个百分点。市本级全年共组织了8场招聘,招聘了163名教师,其中硕士研究生66名,占比达40.5%,世界一流高校毕业生7名,重点师范类院校毕业生72名。
2.教师队伍水平持续提升。深化绿谷名校长、名教师“双名”培育工程,获评省特级教师23人、正高级教师20人,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实施“绿谷名教师”全员进阶,全市共4745名教师进阶。特殊人才支持计划有新突破,陈志强获评国家级教学名师、张华燕获省级教学名师。叶咏梅和蒋海鸥晋升正高级二、三级岗位。云和三中钟华燕当选二十大代表,缙云县章村小学马鑫飞、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李跃亮入选年度浙江教育影响力人物,缙云中学刘志清老师获得浙江省杰出教师称号;青田县船寮镇小学教育集团季小丽获得首届浙江省教书育人楷模;景宁中学邢方方老师获得首届浙江省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年度人物、缙云中学王莲英老师获得首届浙江省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年度人物提名奖;王悦、梁丽波获第五届浙江省最美教师提名奖;13人被评为省春蚕奖、10人被评为省绿叶奖、38人被评为省红烛奖。
3.尊师重教氛围愈加浓厚。保障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水平,落实“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绩效考核分配原则。出台《丽水市本级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办法(试行)》,保障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的工资待遇不低于在编教师。提高教师地位,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丽水市教育提质突出贡献个人159人。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等严格实行师德师风失范“一票否决”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全市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侵害学生身心健康问题、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市查处6个案例,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和扣发奖金。
二、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也是实施教育跃阶攀高行动的起始之年。做好今年工作,具有具有承上启下的特殊意义。市教育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实施教育跃阶攀高行动,推进“学有优教”,努力使丽水教育走在山区26县前列,打造全国革命老区教育样板,与全省同步实现教育现代化。
(一)实施教育党建领航工程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深入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按照中央、省、市委要求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学术型学校和培育学者型校长”活动,把开展读书活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在教育系统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弘扬担当奋进的实干精神,为实现丽水教育跃阶攀高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不断健全党对教育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党委教育工委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全面实施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现中小学校全覆盖,设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要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分设,设党支部的中小学校要单独配备专职副书记。健全学校议事决策机制,支持学校党组织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
3.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打造丽水教育党建品牌。加强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党建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党建工作两个全覆盖,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落实党建带团队、全团带队,加强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建设。做好基层党组织的集中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加强“双培养”工作,努力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育骨干。做好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人士工作。
4.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事业发展一体谋划、同步推进,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工作部署机制、会商协作机制、分析研判机制、定期晾晒机制和考核督查机制,落实好重大(重要)事项监督闭环管理机制,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闭环。深化清廉学校建设,开展清廉学校品牌创建,打造培育一批具有丽水辨识度的清廉学校品牌。深入开展中小学食堂采购和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警示教育,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5.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持续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推进校园安全“三化”平台建设,突出“三化”安全管理数字赋能,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深入开展“除险保安”行动、教育领域扫黑除恶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发生涉校涉生群体性重大安全事件发生,有效遏制和防范学生非正常死亡、电信诈骗、学生伤害等安全事故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控制在预警阈值内,师生电信诈骗案发数、案损金额较上年度明显下降。深化学校安防体系建设,提升学校人防、技防、物防能力,高标准推进“智安校园”建设,实现“智安校园”全覆盖。统筹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科学精准做好“乙类乙管”后疫情常态化防控,确保师生生命健康。
(二)实施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
1.加快教育现代化“三项”创建。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区)创建计划,指导各县(市、区)加快教育现代化创建进程。力争莲都区、云和县、松阳县、遂昌县通过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省级评估,景宁县、庆元县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省级评估,创建省现代化学校20所。到2025年,所有县(市、区)通过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省级评估,7个县(市、区)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省级评估,30%的学校创成省现代化学校。
2.提高教育现代化相关指数。加强教育现代化指数的分析和研究,紧盯重点指标和突出短板,精准补短提升,进一步提升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指数、基础教育生态监测指数、教育工作公众满意度指数。到2025年,全市教育现代化发展指数达到80以上。
(三)实施教育人才引育工程
1.持续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严格落实新教师准入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失范问题整治,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开展中小学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专项行动。强化教师的价值引领、职业认同,教育引导教师弘扬爱岗敬业精神,提升教书育人本领。完善教师待遇保障和收入分配激励机制,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健全教师荣誉体系,开展优秀教师选树宣传活动,谋划好教师节系列活动,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建设“在一起”教职工关心关爱云平台,落实关心关爱措施。
2.加强教育人才招引。以更大力度落实教育人才新政,开展“来浙丽、育新人”绿谷名教师引育工程,提高教师入口质量关。加强全市引才工作统筹,强化市县组团合作,开展全市教育人才大招引活动,提高教育人才招引质量。新增教育人才指数达20以上,招引教师中研究生占比达30%。鼓励中小学教师参加在职学历提升,与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等高校合作在丽水举办3个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培养班,招收教师150人。
3.实施教师发展“百千万”行动。全面推进青年教师成长“一二三四五”行动(一年起好步、两年过好关、三年上台阶、四年展实力、五年显身手),促进教师站稳讲台、练好基本功。完善绿谷名教师成长体系,优化教坛新苗、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教育英才的成长阶梯。深化名校长、名教师“双名”工程,实施第二轮“双名工程”,遴选280名名教师、名校长开展双导师制培养。到2025年,培育100名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100名“学者型”书记、校(园)长,1500名市学科带头人以上名教师,10000名市绿谷系列名教师。2023年,新增正高级教师15人以上,新评市学科带头人400人。开展名优教师“誉后培养”,分学科开展带头人及以上骨干教师培训。开展名优教师“领雁”行动,组建新一轮名师工作室60个,遴选学员600名参加工作室研修。
(四)实施五育并举多彩工程
1.加快构建“大思政”工作格局。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政工作,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推动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并重并举。评选一批优秀思政课教师、思政精品课、思政教育基地等,不断推进思政课教学改革创新,增强思政课的针对性和亲和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扎实推进防范抵御宗教邪教向校园渗透工作。
2.提高德育工作实效性。进一步深化丽水红色、绿色、古色“三色德育”品牌,深入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将“三色德育”落到实处。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用好《浙江绿谷》地方教材。传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推进处州乡土文化教育。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加强法治教育,依法治校示范校比例达到60%。充分发挥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关工委、班主任(成长导师)作用,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3.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推进学生体质、心理健康两大攻坚行动,重视学生体质测试工作,提高高校新生、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丽心行动”三年计划。改进学校体育工作,优化“五大联赛一会一操”系列赛事。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扎实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完善中小学生素质全面发展机制,深化“绿谷系列”6类学生展示活动,深入实施学生体艺技能达标测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推进“浙里校外实践绿谷知行”平台建设,积极开展研学实践活动。
(五)实施基础教育跃升工程
1.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落实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持续加大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探索新型公办幼儿园办学模式,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56%,省一二级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76%,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96%以上。加大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力度,持续推进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建立公办园成本分担机制,提高合同制幼儿教师工资待遇。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推进基于“云和木玩游戏”的课程改革,全力打造“云和木玩”游戏品牌。
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深化“初中壮腰”工程,健全初中质量监测体系,优化初高中有效衔接机制。继续开展中小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着力提升学生学科素养。全面保障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享有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和城乡一体发展,深入推进城乡教共体建设。推进农村小规模学校优化调整,优化城乡教育资源布局。
3.深入实施“县中崛起”工程。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实现普通高中与省内优质高中结对合作全覆盖。全面加强普通高中市域统筹,健全创新人才培育机制,优化普通高中质量监测评价体系,持续提升向高水平大学输送人才能力。推进农村学生筑梦计划,做好高水平大学农村专项市域统筹培养。优化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适当提高普通高中招生比例,落实优质普高不低于60%的招生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初中。推进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积极探索建设科技高中、人文高中、体育高中、艺术高中和综合高中等特色学校。
4.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推动落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动特殊教育“向两头”延伸,全市持证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加快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改善办学条件,优化特殊教育布局,保障特殊教育学位供给。全面落实“一人一案”,提升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工作。
(六)实施科教融合创新工程
1.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出台《丽水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深化职业教育市域统筹,完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行业指导委员会5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10个。4所高水平学校和19个高水平专业全部通过省级验收,积极创建国家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深化产教融合,组建10个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2个产教联合体和3个产教融合共同体。实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扩大职业教育中高职一体化、中本一体化、长学制人才培养招生规模,力争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招生计划达到年度中职招生计划的33%以上。
2.提升高等教育办学水平。支持丽水学院加快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培育建设新学位硕士点,深化建设中医药与健康产业学院,推动成立半导体产业学院、智能制造产业学院。支持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升本,推动建设滚动功能部件产业学院、乡村振兴产业学院、莲都工匠学院。实施“大学生留丽计划”,丽水学院毕业生留丽率达到32%,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留丽率达到34%。支持丽水开放大学与浙江师范大学开展硕士教学点合作,提升全市中小学教师学历水平,扩容领雁人才2.0工程,推动筹办丽水开放大学莲都学院。
3.推进普惠性人力资本提升。服务人的终身发展和“扩中提低”,实施社会人员学历技能双提升行动,支持职业院校超常规扩大职业培训。探索教育培训线上线下有机结合融合的有效模式,增强培训的有效性和适应性,为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开展老年学堂创标活动,90%以上的学校达标,培育省学习型社团10个、学习型社区5个,遴选建设10门老年教育特色课程、10个示范型康养学基地,选育10名老年教育“领雁”教师,推介20名老年学习达人。
(七)实施教育资源供给工程
1.深入推进“双百亿”工程。加大基础教育资源供给,实施教育项目95个,计划投资35.72亿元,新增学位1.48万个,提升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其中,幼儿园项目21个,年度计划投资4.91亿元,新投入使用14个,新增学位4140个;义务教育阶段项目36个,年度计划投资12.5亿元,计划投入使用5个,新增学位10710个;高中项目16个,年度计划投资12.27亿元;高校项目8个,年度计划投资4.09亿元;其它项目14个,年度计划投资1.95亿元。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新青林小学、遂昌县腾龙小学、庆元县实验小学濛洲校区、松阳育英小学等中小学项目投入使用,开工建设莲都区培智学校新建工程、莲都区刘英小学扩建项目、缙云县丽缙园小学等中小学项目。
2.强化教育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教育投入机制和保障政策,落实依法确保教育投入“三增长”,逐步提高各阶段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充分把握政策实施重点和专项资金投向,积极争取省级奖补专项资金。做好扶困助学工作,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完善学生资助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推进精准资助,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无忧、生活无忧。深化教育乱收费治理。
3.办好省市教育民生实事。省民生实事:一是新(改扩)建公办中小学校4所,新增学位4620个;二是完成“县中崛起”一对一结对帮扶学校 9所;三是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段随迁子女在家长常住地100%保障入学,其中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到81%;四是为12.53万名义务教育段学生开展“正脊”筛查;五是完成成人初高中学历提升3588人,完成大专及以上学历提升9765人;六是开展职业教育培训4.5万人次;七是90%以上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大学(学堂),新增17所,培育老年教育示范校4所。市民生实事:一是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完成中小学校空调进食堂100所;完成中小学食堂新(改扩)建、修缮9个,开工3个;完成中小学风雨操场建设8个;新增中小学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20个。二是助推育儿友好型社会建设。新建公办幼儿园项目6个,新增公办园学位1890个。三是提升大健康服务能力。新增规模学校卫生室30个。四是提升就业创业服务能力。职业教育等共富能力提升4.5万人次,其中持证0.8万人。
(八)实施教育改革开放工程
1.大力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改进完善对政府履职、学校发展、教师、学生的评价机制,深入实施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深化基于大数据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全面推行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落实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公民同招”,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推进教育数字化改革,推进数字技术与教育管理、教育教学、招生考试、教育评估广泛深度融合。推进丽水数字教育(二期)工作,加快推进教育E平台用户贯通、数据贯通、应用贯通,推进校园食堂数智通、学区一张图、“浙里课后服务”等场景应用。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继续推进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督导,优化对市直部门的履行教育职责工作评价。
2.做好“双减”“双控”后半篇文章。持续深入推进“双减”工作,深化“双减”集成改革,实施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校外培训“五个一”工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强化非学科类分类监管,推进培训机构纳入全国监管平台。积极探索课后服务项目的体系化、课程化建设。巩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成果,实施民办教育“规范办学提升年”行动,继续推动义务教育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牢牢守住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5%以内的工作底线。
3.深化教育开放办学。以开展厅市共建合作为契机,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借智借力推动山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用好“问海借力”金钥匙,深化与宁波等地的山海协作结对帮扶、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融入长三角开展教师培训、名师名校长培养项目。与宁波开展“山海协作”名师带徒项目。选派老师到支援县参加跟岗锻炼。选派优秀骨干教师,到跨区域教育共同体支援校顶岗学习。支持景宁县走山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加强教育对外交流,积极推动中外合作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