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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2021-2022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公示

来源:丽水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3-10-09 16:22:11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评选丽水市(2021-2022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经各单位推荐,专家组评审,评出上海世外教育附属丽水市实验学校等14个单位为丽水市(2021-2022年度)教育科研先进集体,王梅英等30名同志为丽水市(2021-2022年度)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的形式,向丽水市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止。

4.公示受理电话:0578-2610211。

附件:丽水市(2021-2022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公示).xlsx

丽水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9日


丽水市(2021-2022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2023-10-09  16: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评选丽水市(2021-2022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经各单位推荐,专家组评审,评出上海世外教育附属丽水市实验学校等14个单位为丽水市(2021-2022年度)教育科研先进集体,王梅英等30名同志为丽水市(2021-2022年度)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的形式,向丽水市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止。

4.公示受理电话:0578-2610211。

附件:丽水市(2021-2022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公示).xlsx

丽水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