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丽水市教育局logo

热搜词:政治教育动态防疫党建动态

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通知

来源:丽水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1-03-29 11:16:03

根据《浙江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和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我市于4月11日起启动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4月11日、4月17-18日、4月24日、5月9日,具体时间安排请查看附件。

二、测试地点: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丽水市莲都区万丰东路92号)。

三、测试要求: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进入考点必须出示本人“浙江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色,体温低于37.3℃,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测试场地。健康码为非绿色,体温高于37.3℃,不得进入测试场地参加测试。



附件: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安排.xls



丽水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021年3月29日


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3-29  11: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和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我市于4月11日起启动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4月11日、4月17-18日、4月24日、5月9日,具体时间安排请查看附件。

二、测试地点: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丽水市莲都区万丰东路92号)。

三、测试要求: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进入考点必须出示本人“浙江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色,体温低于37.3℃,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测试场地。健康码为非绿色,体温高于37.3℃,不得进入测试场地参加测试。



附件: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安排.xls



丽水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