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3-29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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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和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我市于4月11日起启动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4月11日、4月17-18日、4月24日、5月9日,具体时间安排请查看附件。
二、测试地点: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丽水市莲都区万丰东路92号)。
三、测试要求: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进入考点必须出示本人“浙江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色,体温低于37.3℃,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测试场地。健康码为非绿色,体温高于37.3℃,不得进入测试场地参加测试。
附件: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安排.xls
丽水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