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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长坑小学获评“浙江省第一届文明校园”

来源:缙云县教育局 作者:李锦祥 杜益杰 发布日期:2021-01-25 15:22:15

近日,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新一轮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全省共100所学校名列其中,丽水市共有9所学校上榜。缙云县长坑小学被授予“浙江省第一届文明校园”荣誉称号,这是该县继缙云中学获评“全国文明校园”之后的又一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成果。

缙云县长坑小学创办于1940年,位于东渡镇长坑村,是丽水市规模较大的农村寄宿制小学之一。学校以促进师生思想道德建设为抓手,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立足点,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生活德育为核心,以艺术教育为突破口,扎扎实实开展乡村教育实践与探索,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普遍赞誉。

长坑小学秉承“自强不息”的校训精神,结合“七彩童年,快乐长坑”的办学思想,提出“让乡村孩子的童年插上梦想的翅膀”的办学理念,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乐”和“婺剧”为重点,传承优秀地方文化,遵循个体差异,目前已形成“中国梦﹒我的人文梦”“中国梦﹒我的艺术梦”“中国梦﹒我的传承梦”等六大系列活动课程体系24门活动课程。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和谐校园、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少先队先进集体、全国交通文明示范校、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全国少先队辅导员专业化建设实验学校、全国优秀红领巾国学小社团、第十四届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百家影响力艺术教育名校、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艺术教育实验学校、浙江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浙江省文明学校、浙江省首批和谐校园、浙江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浙江省健康促进金牌学校、浙江省绿色学校、浙江省廉政文化进校园示范校等荣誉称号,被誉为“农村学校的典范”“一朵不凋谢的山花”“山村学校的楷模”“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民的摇篮”。

近年来,缙云县高度重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将创建文明校园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营造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建设环境优雅、底蕴浓厚、特色鲜明的文明校园,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文明素养。截至目前,全县已创建全国文明校园1所,省级文明校园1所,市级文明校园7所,县级文明校园48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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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长坑小学获评“浙江省第一届文明校园”

发布日期: 2021-01-25  15: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缙云县教育局

近日,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新一轮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全省共100所学校名列其中,丽水市共有9所学校上榜。缙云县长坑小学被授予“浙江省第一届文明校园”荣誉称号,这是该县继缙云中学获评“全国文明校园”之后的又一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成果。

缙云县长坑小学创办于1940年,位于东渡镇长坑村,是丽水市规模较大的农村寄宿制小学之一。学校以促进师生思想道德建设为抓手,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立足点,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生活德育为核心,以艺术教育为突破口,扎扎实实开展乡村教育实践与探索,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普遍赞誉。

长坑小学秉承“自强不息”的校训精神,结合“七彩童年,快乐长坑”的办学思想,提出“让乡村孩子的童年插上梦想的翅膀”的办学理念,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乐”和“婺剧”为重点,传承优秀地方文化,遵循个体差异,目前已形成“中国梦﹒我的人文梦”“中国梦﹒我的艺术梦”“中国梦﹒我的传承梦”等六大系列活动课程体系24门活动课程。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和谐校园、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少先队先进集体、全国交通文明示范校、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全国少先队辅导员专业化建设实验学校、全国优秀红领巾国学小社团、第十四届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百家影响力艺术教育名校、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艺术教育实验学校、浙江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浙江省文明学校、浙江省首批和谐校园、浙江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浙江省健康促进金牌学校、浙江省绿色学校、浙江省廉政文化进校园示范校等荣誉称号,被誉为“农村学校的典范”“一朵不凋谢的山花”“山村学校的楷模”“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民的摇篮”。

近年来,缙云县高度重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将创建文明校园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营造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建设环境优雅、底蕴浓厚、特色鲜明的文明校园,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文明素养。截至目前,全县已创建全国文明校园1所,省级文明校园1所,市级文明校园7所,县级文明校园48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