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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示中小学第十届绿谷之春·文艺获奖名单的通知

来源:丽水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0-10-10 17:30:45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_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_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21号)《丽水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暨第十届中小学“绿谷之春·文艺”比赛的通知》相关要求,共收到舞蹈类节目131个,戏剧类72个,经典咏传唱类41个,经过专家评审,共评出一等奖49个,二等奖69个,三等奖96个,取消节目参评资格8个,134名辅导老师获得优秀指导师称号。选送省艺术节舞蹈类节目20个,戏剧类12个。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9月27日-2020年10月9日,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或信件方式反映问题,联系方式: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2626032,市教育基教处,联系电话:2626058。

附件:1.丽水市第十届“绿谷之春·文艺”送省艺术节比赛名单

2.丽水市第十届“绿谷之春·文艺”舞蹈类获奖名单

3.丽水市第十届“绿谷之春·文艺”戏剧类获奖名单

4.丽水市第十届“绿谷之春·文艺” 经典咏传唱类获奖名单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示中小学第十届绿谷之春·文艺获奖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9-27  17: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_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_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21号)《丽水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暨第十届中小学“绿谷之春·文艺”比赛的通知》相关要求,共收到舞蹈类节目131个,戏剧类72个,经典咏传唱类41个,经过专家评审,共评出一等奖49个,二等奖69个,三等奖96个,取消节目参评资格8个,134名辅导老师获得优秀指导师称号。选送省艺术节舞蹈类节目20个,戏剧类12个。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9月27日-2020年10月9日,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或信件方式反映问题,联系方式: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2626032,市教育基教处,联系电话:2626058。

附件:1.丽水市第十届“绿谷之春·文艺”送省艺术节比赛名单

2.丽水市第十届“绿谷之春·文艺”舞蹈类获奖名单

3.丽水市第十届“绿谷之春·文艺”戏剧类获奖名单

4.丽水市第十届“绿谷之春·文艺” 经典咏传唱类获奖名单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