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20年丽水市教坛(德育)新苗评审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丽水市“绿谷名教师”评选管理办法》(丽教人〔2019〕84号)和《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中小学新苗、新秀、能手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0年丽水市中小学教坛(德育)新苗评审认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认定程序
2020年全市共评选中小学教坛(德育)新苗约400名左右。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及推荐名额按评选管理办法和年度评选工作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各县(市、区)在完成2020年中小学教坛(德育)新苗评选后,对推荐上报评审认定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再报丽水市教育局进行评审认定。推荐认定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二、材料报送时限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将《2020年丽水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坛新苗评审认定推荐人员名册表》(附件2)、《2020年丽水市中小学德育新苗评审认定推荐人员名册表》(附件3)、《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审核意见表》(附件4)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各一份,于2020年11月15日前报送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同时将附件2、附件3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3658990@qq.com。
联系人:应晓燕,联系电话:0578-2610218,手机:13615788209。
附件:1.2020年丽水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坛(德育)新苗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0年丽水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坛新苗评审认定推荐人员名册表
3.2020年丽水市中小学校德育新苗评审认定推荐人员名册表
4.各县(市、区)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审核意见表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1:2020年丽水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坛(德育)新苗推荐名额分配表.xls附件:附件2:2020年丽水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坛新苗评审认定推荐人员名册表.xls
附件:附件3:2020年丽水市中小学德育新苗评审认定推荐人员名册表.xls
附件:附件4:各县(市、区)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审核意见表.xls
附件: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20年丽水市教坛(德育)新苗评审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ce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