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教育局关于组织推荐市级中小学劳动教育试点学校和示范学校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积极有序推进我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坚持五育并举,推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推荐一批丽水市中小学劳动教育试点学校和示范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与要求
(一)劳动教育试点学校
1.试点方向:
(1)劳动教育必修课本学段的整体设计与有效实施;
(2)劳动教育专兼职教师岗位设置与培养机制;
(3)劳动教育跨学科融合教学的探索与成效;
(4)校园保洁工作与学生校内劳动互补融合机制;
(5)校内绿化美化工作与学生校内劳动互补融合机制;
(6)校内食堂工作与学生校内劳动互补融合机制;
(7)住校生寝室内务与学生日常劳动互补融合机制;
(8)家校合作开展家庭劳动教育模式探索;
(9)职业体验、生涯规划、志愿服务与劳动教育融合机制;
(10)中小学劳动教育纳入学生综合评价体系的探索;
(11)中小学“劳动周”的设计与实施;
(12)校内外劳动实践基地建设的有效做法与思考;
(13)其他有成效、可推广的劳动教育实施策略。
2.推荐要求:
(1)各地推荐的试点学校,需要在劳动教育教学工作上有初步先行基础、有活动特色亮点。
(2)被推荐的试点学校要选择明确的试点方向(可多选),由校长或分管校长牵头设立工作项目组,通过一年的试点工作,形成工作成果。相关成果经验收,将在《丽水教育》等刊物进行署名刊登,并组织成果评比。
(3)推荐数量:全市遴选50所中小学校为市级中小学劳动教育试点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分别推荐3-8所试点学校,推荐数3所及以上的县(市、区)要求至少涵盖两个学段。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可直接推荐。具体分配如下:
县(市、区) |
莲都 |
龙泉 |
青田 |
云和 |
庆元 |
缙云 |
遂昌 |
松阳 |
景宁 |
市直 |
数量 |
5 |
6 |
9 |
2 |
5 |
8 |
5 |
5 |
3 |
2 |
3.已经获评省、市级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项目的试点学校不再参加本次推荐。
(二)劳动教育示范学校
1.推荐要求
(1)规划科学。学校劳动教育规划遵循学生成长规律,符合学生年龄特点,注重实践体验,让学生亲历劳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增强对劳动人民的感情,奉献社会。
(2)内容丰富。结合学生生活成长环境的变化,更新劳动教育观念,拓宽劳动实践渠道,丰富劳动教育内容,改进劳动教育方式,提高劳动教育的实效性。学生劳动作品、学校劳动教育科研成果等有初步的积累,并有目的、有计划的将劳动教育成果通过各种载体进行呈现和展示。
(3)注重合力。至少有一个开展常态化实践的校内外劳动基地。能够协调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综合利用城乡、行业企业、高等院校等各种劳动资源,为开展劳动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4)机制成熟。根据地域和学校实际,积极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创新体制机制,注重劳动教育实效,切实提高劳动教育水平。基本形成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机制健全的学校劳动教育体系。
(5)课程完备。将劳动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方案,中小学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也可根据需要集中授课),统筹综合实践活动、技术、社会实践等相关课程,根据各学段特点在中小学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6)制度健全。完善劳动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检查督导、评估评价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完善劳动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和工作制度。
(7)保障师资。采取多种措施,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根据学校劳动教育需要,配备必要的专任教师。把劳动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对承担劳动教育课程的教师进行培训,提高劳动育人意识和专业化水平。
(8)区域示范。学校劳动教育工作(品牌)在市、县域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是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重点扶持的劳动教育品牌学校,对全县(市、区)其他学校劳动教育工作能起到引领带头作用。
(9)实效突出。学校开展劳动教育工作1年以上,在区域内较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劳动教育对学生成长成才产生积极作用,教师广泛参与相关工作,多数学生身心发展得到有益帮助,全体师生和学生家长对劳动教育工作评价良好。
2.推荐数量
本年度各县(市、区)最多可推荐一所学校成为市级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如当地无学校达到相应标准,可空置名额,确保示范学校的质量。
二、推荐程序与时间要求
学校自主申报、县(市、区)遴选推荐、市教育局认定公布。
(一)申报(11月6日—11月14日)。申报学校填写申报表,及时向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申报(见附件1、2)。
(二)推荐(11月15日—11月20日)。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学校申报资料,综合各校劳动教育开展情况等进行审核遴选,在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推荐,并填写汇总表(见附件4)。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同时提供盖章纸质稿扫描件及学校申报表电子文档材料各一份,通过钉钉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人:江媛,电话:0578-2626027。
(三)认定(11月21日—11月30日)。市教育局在各县(市、区)推荐基础上确定试点学校名单,并予以公布。劳动教育示范学校的评审通过实地查看、座谈、问卷等形式进行,具体方案根据申报情况另行安排。
三、工作要求
加强劳动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全面推动建立本区域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为目标,挖典型、树示范,以点带面,推动我市中小学劳动教育深入开展。
市教育局将对劳动教育试点学校和示范学校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和经验示范功能,不断积累经验、物化成果、凝练特色,拓宽劳动实践渠道,丰富劳动教育内容,改进劳动教育方式,促进学生创新创造,提高劳动教育的实效性。
附件:1.丽水市中小学劳动教育试点学校申报表
2.丽水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
3.丽水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学校评审表
4.丽水市中小学劳动教育试点学校和示范学校申报汇总表
丽水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1-4.doc
附件:丽水市教育局关于组织推荐市级中小学劳动教育试点学校和示范学校的通知.cebx